国有产权(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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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
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房屋租赁 |
挂牌起止日期 |
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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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ZCQ20200901 |
展示时间 |
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22日 每天上午9:30-11:30 下午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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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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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房屋门牌号 面积(㎡) 位 置 租赁底价(万元)/年 1 恒盛大市场C11-11 (108.64) 牡丹区人民南路 1.1 2 恒盛大市场C11-13 (108.64) 牡丹区人民南路 1.1 3 恒盛大市场C11-15 (108.64) 牡丹区人民南路 1.1 4 原八完小 (1117.6) 青年路与曹州路 30.686 5 水建街10号楼 7号门市 (50) 曹州路中段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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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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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受让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转让方批准。 2、转让标的内容和范围的界定,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3、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物交付时间:本次转让标的租期一年。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交清租金即可交付。 5、租赁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如未能及时搬离租赁房屋及受让方添附物视为无主财产,由转让方处置。 6、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视受让方租期收取租金,剩余租期按每月租价款无息退还租金,任何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合同履行期间,租赁房屋内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并与转让方无关。 8、未经转让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将标的物转租,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标的物,一切费用损失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9、其他未尽事宜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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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竞买该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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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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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山东省相关国有产权交易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如一个竞买人报名,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则采取现场拍卖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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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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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还需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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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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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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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交易保证金金额C11-11、C11-13、C11-15各5000元;原八完小100000元;水建街门市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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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0年9月22日下午17:3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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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账户 |
账户名称:菏泽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账 号: 160901000920003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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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说明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账、电汇,必须备注:竞拍标的名称、保证金和意向受让方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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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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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2020年9月23日 上午09时30分 |
交易地点 |
菏泽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君临国际大厦1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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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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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联系人 |
许经理 |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0530-6161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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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 |
网址 |
http://www.qmskd.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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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胡先生;联系电话:0530-5928512 |